李天一案该不该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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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该被原谅的。

有认证博主发文呼吁大家“嘴下留德 ”,认为李天一已经为自己的无知与狂妄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在铁窗中渡过,老两口(李双江和梦鸽)真心不容易。

反方则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场出发,认为李天一出狱后才二十多岁 ,可以重新开始,但受害女孩的一生都被彻底毁了,所以不该被原谅 。

其实 ,参与争论的网友,混淆了“原谅 ”和“接受”两个不同概念。

原谅与否,要交给当事人 ,也就是当初被伤害的女孩,而不是在电脑前吵的热火朝天的网友,毕竟我们都不是受害者。换句话说 ,对于李天一 ,我们没资格原谅 。

那受伤害的女孩会原谅他吗?这个可能得不到答案,受害人肯定不想被关注 、不想用10年苦苦愈合的伤疤再被揭开,也恳请公众不要将关注点转移到她的身上 ,不要让她有舆论压力,她需要有安全感的 、平静的生活。

我们在争论的其实是是否“接受”李天一出狱这件事,以及是否接受他回归社会。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根道德标尺

不过有一点相信没有争议,就是当年施暴的李天一和他的家人,如果一直没有悔意、不觉得10年铁窗是罪有应得 ,李天一就不应该被公众接受 。

复盘当时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当时李天一曾给母亲梦鸽写信,虽然表示“认识到我错了 ” ,但后面则又写“错在不该参与,错在不该轻易相信别人。”

而李家在更换代理律师后,新的代理律师竟然要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并指控受害女性是“坐台**” ,因此李天一及其他四人不是性侵而是“强迫妇女卖* ”,这样的诡辩明显是要为李天一脱罪。

而庭审时李天一也是谎话连篇,一审时说自己喝醉了、睡着了 ,二审时又称当时出去给妈妈打电话,没看见也没参与 。最终判决证明了李天一在说谎,他第一个性侵受害者 ,因此被判10年,而另外四位,除了当时已经成年的王某被判12年外 ,其他三人都只被判3年和4年有期徒刑,这说明李天一不但参与。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李天一案的律师辩护

有坑爹的有坑儿子的 。但还是坑爹的多以一些 ,很多名人或者是有钱人的孩子,仗着自己有资本可以说是什么事情都敢做 。甚至是触犯法律的事情。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因为强奸罪而受到了大众和媒体的高度关注。毕竟是名人之后 。影响自然是不小。李天一案件是怎么回事,一起了解一下。

李天一案件是怎么回事

李双江是大家都熟悉的一位歌唱家 ,到了晚年又因为儿子李天一的事情搞了个晚间名节不保 。即便是他的儿子 ,发生这样的事情难道跟他爹妈就没有关系吗?2013年2月22日北京警方接到一女子报警说被多名男子强奸。这其中的一个涉事成员就有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要知道那个时候李天一还是个未成年人 。这胆儿也太肥了吧!

李天一

在这件事情已经被警方定案后。李双江的老婆梦鸽还因为儿子是未成年人找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这一举动引起了网友的不满 。难道因为你们是大明星,就能够犯罪不接受惩罚了吗?而且还有人给他出招做案中案的翻案。总之,他们是用尽一切办法为自己的儿子辩护。

在面对媒体的时候梦鸽还表示通过跟五个孩子 ,也就是强奸那个女孩的五个孩子 。说被他们的话给感动了 。还说他的孩子一直很善良。字里行间说出来的意思好像是他的儿子是被人陷害。而且还有说对方是个做台**,这最多算是卖*不乱是强奸 。简直是刷新了大家对这老两口的认知。

因为李天一的案子,让他爹妈的人气跌到了谷底。可以说毁掉了他爹一世的英明 ,虽然之前也有媒体曝光他年轻时候干的那点龌龊事,不过时间久了大家也没有揪着不放 。如今看来还真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李天一不接受法律的制裁,那真的是有失法律的公正啊!而他的父母应该做的是如何向受害者和大众道歉 ,而并非一味的给自己孩子开脱。错了就是错了,无论过程如何,都要为自己的错买单 。

律师发声明:已被证为未成年人

2013年3月19日 ,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天一母亲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 ,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 ,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天一代理律师请辞

2013年6月,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告诉记者,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请辞,退出了对李天一案的代理。

律师将对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2013年7月10日 ,李天一新任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联合发表律师函,称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 ,侵犯了隐私权 。尽管李天一是否涉嫌强奸尚未有法律定论,但如此强势的态度,一时间激发起网络无数口诛笔伐 ,让原本就饱受苛责的李家再次陷入舆论中心。

案中案提议

一位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的案件细节。他认为,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 ”,而应该是“强迫妇女卖*罪 ” ,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 ,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醉酒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其出台卖*,应追究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的刑事责任;而他也曾向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表示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 , 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舆论,其次是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 ,把酒吧经理抓了,搞出个“案中案” 。并自信称:“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但他微博结尾却说,“可惜梦太固执 ” ,言下之意是对方并未采纳他的“案中案” 。

李某同案犯律师分析证据细节

2013年7月25日,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首次对外公布了此案件两个重要细节:1 、有视频证据显示:受害人在醉酒情况下,被酒吧经理搀扶进李某等涉案人员车辆 ,对此事实酒吧经理与五名犯罪嫌疑人无异议。而在此前,李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出台价格”。2、在“轮流发生性行为 ”过程中,确实存在殴打被害者杨女士的行为 。但据李某等供述 ,他们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了性侵害 ,而是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的某些行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气暴躁的李某秉性难改,动手打人。

对于案情 ,针对证据一,李律师分析认为,酒吧经理在明知受害人杨女士醉酒情况下 ,依旧把她搀扶进“寻欢者 ”的车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强迫卖*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针对证据二 ,李在珂介绍说,李某因家教不严,又练过几天跆拳道 ,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前有先例) 。所以在“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因某种行为惹怒了李某 ,导致他大打出手 ,“但他打人并不是为了强奸受害人,可是警察在问询时他们承认动手打人,所以这个案子就按照强奸罪定性的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

传李天一二审律师确定 高子程:没确认接案

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等五人强奸案再有新动向。2013年10月1日晚,传出李天一二审辩护律师已确定,分别是长期义务代理农民工讨薪的律师高子程和曾为薛蛮子辩护的戚晓红律师 。不过 ,高子程律师表示:“我从来没有确认我接了李案。”当被进一步追问时,他表示:“无可奉告”。

而戚晓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透露,梦鸽是十一期间找到她的 ,“我跟高律师已经接下李某某的案件,我这边的文件已经给了法院,所以程序上已经确定 。 ”与案件一审前 ,李家律师轮番发布微博、接受媒体采访不同。李某案二审确定后,李家律师表现得十分谨慎,齐齐封口。

新辩护人曾代理强奸案

李天一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 ,其博客显示 ,张起淮此前曾经代理过厦门的远华集团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强奸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 。其中 ,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获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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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艺影视 2026年09月13日

    我是工艺影视的签约作者“工艺影视”

  • 工艺影视
    工艺影视 2026年09月13日

    本文概览:近期关于李天一案该不该被原谅的讨论热度持续攀升,我们通过多方渠道收集整理了相关资讯,并进行了系统化的梳理。若这些内容恰好能为您提供参考,将是我们最大的荣幸。我认为不该被原谅的。...

  • 工艺影视
    用户091304 2026年09月13日

    文章不错《李天一案该不该被原谅》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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